對於服飾品牌,
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有屬於自己的最佳典範,
ZARA的快速時尚複製模式,讓大眾得以用最經濟實惠的方式讓自己也跟著時尚;
LV的品牌造神運動,集合頂尖的時尚媒體工作人員,
動員最偉大的電影明星以及搖滾巨星,
讓背上LV包包的女孩兒們得以滿足成為眾人焦點的虛榮感;
NIKE的無限跨界合作以及強調義無反顧的運動精神,
直接且明確地打中了每一個渴望能不同於他人的消費者的心,
更不用說一次次精彩無比的TVC,就是奉為當代電視行銷的典範也不為過。
其實人類,
一直期待被征服,
多數的我們是被動的,或者說多數存在我們內心的因子是被動的,
我們迫切地需要每件事情,
我們需要每件能讓我們崇拜的人事物,
當然我們也貪婪地希望自己亦能成為那值得崇拜的人事物。
品牌塑造,
核心重點在於滿足人性,
滿足虛榮的慾望,
滿足永不停止的好奇,
滿足莫名的崇拜心理,
你可以用已存在的事物做為你的平台,
讓你的品牌行銷能夠有著更多的著力點,
更為具體、更為明確;
或者天才的你,可以自行創造一切,
讓天馬行空宇宙爆炸從你腦中一股腦兒洩出,
讓消費者臣服你所創造出來的故事,
但無論如何,
服飾品牌塑造的成功與否關鍵僅在於一點,
你是否能滿足人類最基本的慾望,
而非自我的一廂情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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